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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检察】辽宁:搭建未检“1+1平台”,理论实践互动协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法学会、沈阳工业大学组建未检工作创新平台
大雪节气刚过,北方寒意渐浓。但在料峭冷风中,辽宁未检工作的热流却在涌动。2020年12月11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法学会、沈阳工业大学共同搭建的未检工作“1+1平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正式成立,成为推动辽宁未检工作在理论和实务的交融互动中不断创新发展的推进器。
新理念造就新平台
通过与省法学会、沈阳工业大学的沟通和磋商,三方各自的优势形成了互补互促的契合点:省检察院未检工作实践经验丰富,拥有大量的未检工作事例和案例储备,可为专业理论研究提供素材;省法学会下属二十余家法学单科研究会,拥有优秀的法学专家团队,适应了未检工作的全科性;沈阳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心理学等专业师资队伍,文法学院拥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普法宣传实践团,团队富有朝气。这些优势的互补,催生了三方共同打造未检工作创新平台的想法和思路。
理念一新天地宽。经过反复的沟通和协商,三方就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两个平台达成了共识,促进了辽宁未检工作“1+1”创新平台的落地。“力争打造专业性、高端化、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和实践推进的创新平台”,成为“双平台“建设的目标。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飏
研究中心+实践基地
“力争建立起在全国具有鲜明特色、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研究基地” “建立起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致力于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成果转化为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务的应用型高端智囊”成为研究中心的目标定位。为此,研究中心将吸收一批关注、热心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法学法律工作者,形成一个汇集各方的理论交流研讨平台,并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成果向实务工作的转化创造条件。
实践基地将倾注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实务工作,充分借助研究中心的理论支撑和人员支持,在理论和实务互动过程中,努力实现未检工作的创新型应用,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探索,丰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创新司法模式。同时,积极开展与未成年人的广泛交流互动,借助在高校建立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辅导以及社会活动,扩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辽宁省法学会秘书长毕征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论坛
即将拉开帷幕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孙文红
来源 | 辽宁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编辑 | 虞滢颖
审核 | 吴平